近日,利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我市首例道路临时停车欠费追缴案件,依法判决被告冉某向原告广元城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智慧公司)支付拖欠停车费5399元,并偿付该款项清偿完毕前产生的相应利息。该案的判决生效,标志着我市通过司法途径追缴道路停车欠费实现“零的突破”,对规范城市停车秩序、维护国有公共资源收益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长期欠费拒不补缴,运营方依法维权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冉某名下车辆长期、多次停放于广元城区由智慧公司运营管护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累计拖欠停车费用5399元。欠费产生后,运营单位先后通过短信推送催缴通知、现场张贴缴费告知单、当面劝导沟通等多种方式督促补缴,但冉某长期置之不理,始终未结清欠费。
在多次催缴无果的情况下,为依法维护国有公共资源收益,智慧公司于2026年4月依法向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6年5月22日,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随后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冉某支付拖欠停车费及相应利息。目前,该一审判决已正式生效。
以案释法:恶意欠费将面临多重惩戒
承办法官就此以案释法、作出普法提醒:判决书生效后,义务人应当按期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若拒不履行,案件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可被查封、冻结,同时还将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服务市民出行的重要公共资源,依法缴纳停车费用是每位车主的法定义务。此次判决以司法之力为城市停车管理秩序“撑腰”,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约束,也为国企依法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提供了有力范本。下一步,智慧公司将持续规范停车运营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欠费追缴工作,共同营造公平有序、诚信守法的城市停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