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广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旺苍县东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第一批)项目公司人员招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9    点击:8226   

为保障旺苍县东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第一批)项目公司经营业务活动有序开展,改善企业人才结构,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大做强加快“升特”步伐,广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结合项目公司实际情况项目工程管理等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2工作人员2名,充实项目公司管理力量特公告如下。

一、人员岗位说明及要求

(一)高级管理人员

1.岗位设置

招聘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岗位适应度较高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

4)大专及以上或同等学历;

5)总经理人选应当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等相关政策,具有5年及以上项目管理或项目房屋征拆安置任职相关经历;

6)副总经理人选应熟悉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流程,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7)熟悉《公司法》及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工作人员

1.岗位职责

负责项目公司建设手续办理及日常财务收支、核算管理。保障项目公司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会计核算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大专及以上或同等学历;

5)具有从事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的经历;

6)掌握相应的财务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和企业文化建设的知识,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7)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使用自动化办公软件,熟悉财税相关法律法规、融资等相等关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应聘的。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如遇周末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邮箱:174256362@qq.com  联系人:朱女士

4.现场报名地址:广元市交通技工学校综合楼9楼综合部。

5.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个人承诺书等资料。

2)应聘者需提供:①《报名表》(电子文档和本人签字扫描件);②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字扫描件);③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④近期电子版2寸证件照等。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报名材料概不退回。

3)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

(四)考察:招聘单位组织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现实表现、德能勤绩廉进行全方位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五)体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结果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为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公司解散与清算止(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三、试用考核

(一)根据有关规定,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待遇

本次招聘人选由项目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项目公司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计发工资本次招聘人员不与广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产生劳动关系。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聘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综合考察情况,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对经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取消招聘。

招聘工作咨询专线:朱女士0839-326502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伯女士0839-3265150

招聘公告(附件)

 


                                                                          广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9


意见建议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胤国路国投大厦8、9楼
电话:0839-3310915    蜀ICP备1700327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0202001034号

技术支持:易迈科技